2017年司法考试报名照片处理
1、电子证件照片
电子证件照片要求:
1、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、免冠、彩色(蓝、红、白色底)电子证件照片,照片必须清晰完整。
2、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、双耳,露双眉,不得上传全身照、风景照、生活照、背带(吊带)衫照、艺术照、侧面照、不规则手机照等。
3、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,不得佩戴粗框眼镜(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)
4、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拉伸、美化等PS操作(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、照片美化操作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)
5、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。
6、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(宽)×626像素(高)
7、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≤ 文件大小 ≤ 100KB,照片必须清晰完整。
8、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的电子照片,可参照 《电子证件照片制作指南》编辑。
已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须等待工作人员确认,合格后方可交纳考试费。
考试期间,在实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的考区将使用此照片进行人像识别比对,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。
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、考试成绩通知单、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。
2、放宽政策
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,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,报名学历可以放宽法律专业专科学历,并可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。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,可参照《电子照片制作指南》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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